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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 “乌”微不至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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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知识,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近日,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受邀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在米东区三道坝镇人民政府西侧百姓大舞台举行,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参加。

  活动现场,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汤兴福以《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和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周年为契机,围绕“什么是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如何申报”及“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等有关政策开展面对面讲解,并将“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群众认真聆听,并积极参与互动交流提问问题,宣传员们耐心解答,现场学习气氛热烈。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邹强表示“工伤预防宣传活动旨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让群众认识到工伤预防是保障自身权益和家庭幸福的重要措施。我们将持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为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品23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7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25个。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立足实际,持续加大工伤预防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纵深推进扩面行动,让工伤预防知识深入人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权益。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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