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堵塞后打开水阀致房屋被淹 物业公司被告上法庭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毛榆 李文欣
厨房水池反水本就闹心,岂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打开水阀致使房屋被淹。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居民陈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2023年2月的一天凌晨,陈女士发现自家厨房的水池反水,立即给物业公司发送信息及照片。因为当时已下班,工作人员未回复。
当日10时许,陈女士再次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后,确定系下水主管道堵塞所致。于是,工作人员关闭陈女士所在单元楼的水阀,并在居民微信群通知各位业主。当日中午,下水主管道堵塞问题仍未解决,为保证其他业主用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打开了水阀。很快,大量生活污水涌入陈女士家中。两小时后,水阀才被关闭。
虽然陈女士一家及时打扫了房屋,但部分家具、地板受损。陈女士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于今年4月将物业公司诉至米东区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9万余元。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明知下水主管道堵塞仍打开水阀,导致我家被淹,且管道内除了生活垃圾,还有石头,说明物业公司未尽到日常管理、维护的义务,应当负全部责任。”庭审中,陈女士气愤地说。
“下水主管道作为公共设施,其他业主对其也负有一定的维护责任,陈女士应当将其他业主追加为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代理人提出。
法院审理查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打开水阀的行为是导致陈女士房屋被淹的直接原因,对陈女士房屋受损的结果存在过错。陈女士明确表示,不追加其他业主为被告。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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