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检察机关 “检察+”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3
A+ | a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王博 李永会)7月12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蓝丝带”微课堂再次开讲,检察官通过短视频,介绍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规定,积极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3年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加大教育挽救力度,引导处于“十字路口”的未成年人走上正确人生道路。
听说夏某某以400元的价格收购微信账号,未成年人塔某某将自己注册使用1年的微信账号卖给夏某某,该微信账号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于刷单返利类诈骗。今年3月,塔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移送至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察布查尔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塔某某居住地,走访了解其日常表现、家庭情况,对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开展社会调查,并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意见。最终,检察官对塔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办结后,检察官积极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学生讲解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拒绝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等知识。
为进一步凝聚检校合力,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伊犁州直检察机关督促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规范有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教职工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5月31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新源县育新小学学生代表,参加该院举行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学生“零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5月24日,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邀为该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开展以“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构筑校园防护网”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呼吁教职工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同时,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延伸监管触角,开展涉未成年人娱乐场所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走访排查、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制发检察建议书等形式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高考前,霍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局,对辖区宾馆、酒吧、KTV等场所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查看这些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是否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雇用未成年人等情况,筑起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2023年以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依法办理涉未食品药品安全、贩烟售酒、校园周边安全、校车管理等领域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16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民事检察案件2起、变更或撤销监护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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