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 揭开作家的“秘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9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小说虚构的场景,竟然和杀人案的现场一模一样,这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近期,网剧《错位》热播,该剧讲述了刑警姜光明和石落在调查一起案件的过程中,意外发现作家顾己鸣的小说中所描绘的犯罪情景,与他们正在调查的案件现场惊人的相似,虚构与现实交错,小说的出现也为民警的侦查工作提供了新的线索,同时这也使他们陷入了更加复杂的迷雾之中。
剧中,为了维持热度,防止被市场遗忘,顾己鸣和女友苏真真都想到找“枪手”代写小说。在与“枪手”中介人陈先生面谈时,顾己鸣强调要保密,陈先生则表示与“枪手”都有保密协议,让他放心。
看到这,晓法想问,找“枪手”代写小说,违法吗?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代写小说并不违法,但这样的行为存在风险。
谷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如果作家和‘枪手’之间没有明确约定,日后‘枪手’很可能以此为由状告作家侵犯著作权。”谷雨说。
当下,代写已然成为热词,从学术论文、文学作品到年终总结、诉状等,种类繁多,甚至随着科技发展,出现了“AI代写”。虽然绝大多数代写都不违法,但隐藏了不少法律风险。
“例如,在代写年终总结时,委托方不可避免需要向受托方提供业务数据等内容,其中可能包括商业秘密。”谷雨表示,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委托代写时泄露国家秘密,还将涉嫌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此外,代写还存在被诈骗的风险。“例如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代写’的名头欺骗有需求的毕业生,一旦钱到手,要么用已发表的文章凑数,要么干脆消失,而毕业生害怕影响毕业拿学历,往往自认倒霉。”谷雨说。
不仅仅是委托方,受托的“枪手”也可能白辛苦。“代写学术论文的行为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如果代写后因报酬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驳回起诉。”谷雨说。
剧中,悬疑小说《黑雨》是顾己鸣的成名之作,然而,这部小说开头的部分和故事核心却是抄袭已故知名作家唐寻的手稿。为了小说能顺利发表,顾己鸣杀害了知晓这个秘密的江娜。
抄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谷雨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标签:
最新更新
- 陈小江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沙卡利耶夫
- 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自治区“十五五”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编制等
- 新疆日报评论员文章:为民情怀在接力中永续
- 陈小江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暨自治区文化润疆领导小组会议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