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牵手”高校 共育法治人才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司宇)7月3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与新疆警察学院签约建立“法学专业协同育人基地”,就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化合作达成共识。
“期待通过与头屯河区法院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我院也将为法院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努力实现合作共赢。”新疆警察学院副院长孙常平说。
头屯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梁剑表示,双方的“牵手”标志着该院在人才培养方面迈上新台阶,在协同育人上开创新局面,是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的良性互动。
双方将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以理论成果指导审判实务,以法学实践推进法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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