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棘手执行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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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执行法官》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李琳静 赵鹏
执行法官是做什么的?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拍摄的政法题材电视剧《执行法官》正在热播,讲述了一群青年执行法官在工作中坚守职业理想、不断追求进步的故事。
剧中,执行法官们遇到这样几个难题。
难题一: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怎么办?
齐润玉经营了一家饭店,一天,法院执行局法官登门要求腾房,齐润玉这才知道苦心经营的饭店竟被儿子方强过户,并办理了抵押贷款。由于方强一直未还款,债权人将方强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查封饭店。
齐润玉不理解法院的强制执行,试图阻拦,甚至拿起笤帚驱赶执法人员。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诗扬表示,他们在执行中也会遇到类似情况。对拒不配合腾房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强制腾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在法院执行公务时,单位、个人都有义务配合。如果拒不配合,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查询或扣押财产等,法院可以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并处以罚款或拘留。对个人最高可罚款10万元,对单位可罚款5万元至100万元,拘留期限不超过15日。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案外人,如果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无论是被执行人还是协助执行义务人,都应认真对待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避免因拒不配合而承担法律后果。
在剧中,由于齐润玉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法官劝解后,她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所以未对其进行处罚。
难题二:被执行人以跳楼威胁、恐吓怎么办?
执行二庭庭长楚云带队找到失信被执行人李仁。岂料,李仁不仅不愿意还款,还以跳楼威胁执行人员。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如何处理?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李建表示,以跳楼威胁执行人员的行为属于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和执行职务的行为,会被予以相应的处罚。此外,有些被执行人会用辱骂、恐吓的方式威胁执行人员及其家人,这类做法同样会受到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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