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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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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阜康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申请人阜康市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19年10月12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本案指定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在向购房人发放保证金时发现保证金账户中有破产财产,现决定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10:30
二、会议内容: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三、会议地点:阜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
参加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管理人联系电话:15999071742人(阿律师)。特此公告!
阜康市久居房地产经纪
2024年7月8日
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陈国忠:
本院在执行王永与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王永提出书面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在申请中的请求事项:请求追加第三人龚清、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移红雁、陈国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陈国忠:
本院在执行田文学与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田文学提出书面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在申请中的请求事项:请求追加第三人龚清、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移红雁、陈国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蒋贤军、张兆明、王东的龚立军、陈国忠:
本院在执行巨新与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巨新提出书面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在申请中的请求事项:请求追加第三人龚清、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移红雁、陈国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陈国忠:
本院在执行丁培强与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丁培强提出书面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在申请中的请求事项:请求追加第三人龚清、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移红雁、陈国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新疆晋商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乌鲁木齐智通时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新疆晋商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现已审查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01执异22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第三人晋商博创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新疆晋商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新疆智通时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履行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廖志远:
本院审理原告伊犁金城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廖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伊宁市人民法院托格拉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马赛尔丁:
本院审理原告阿米娜木·阿布都拉诉被告马赛尔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伊宁市人民法院托格拉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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