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显成效 当事人真情致谢
分类:治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郭俊珂 发布时间:2024-07-04
A+ | a“唐法官,我收到执行款了,非常感谢!”6月20日,申请执行人邵某打电话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唐鹏飞表示感谢,并将一面“维护百姓利益 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至昭苏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邵某向鲜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当年7月还款。还款到期后,鲜某仅还款10万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共5.7万元迟迟未给付,经伊宁市人民法院调解后,鲜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4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将该案作为交叉执行案件指定至昭苏县人民法院执行。当日,昭苏县人民法院登记立案,法官唐鹏飞接收案件后,立刻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鲜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鲜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为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唐鹏飞通过电话告知鲜某逃避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6月11日,唐鹏飞在新源县找到了鲜某,对其释法说理。在劝导下,6月20日,鲜某足额履行了涉案款项。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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