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围墙水泥立柱砸伤 物业公司要担责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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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克拉玛依市民郭某咨询:2023年6月,我儿子(时年8岁)与几个小伙伴在小区门口围墙处玩耍时,摇晃围墙铁栏杆,致水泥立柱倒塌,砸伤我儿子的右腿。后因伤势严重,我儿子的右腿截肢,被评定为六级伤残。我知道自己未尽到监护职责,要承担大部分责任,那作为围墙提质改造的施工单位某建设公司和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晓法: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围墙护栏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由于该公司的疏忽,你的儿子因此受伤,其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推断某建设公司承揽的改造工程质量有瑕疵,如果你能够证明该公司存在诸如无施工图纸、无施工资质等情形,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国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威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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