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法性审查 筑牢依法行政“防火墙”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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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新星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刘召霞)7月1日,记者从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了解到,为有效提升团场(镇)依法治理水平,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场(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致力实现团场(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团场(镇)工作法治化水平。

  团场(镇)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基础较好或者有条件的团场(镇)可以探索将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加强对自治章程、连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根据要求,师市探索建立以司法所为主的合法性审查机构,构建“1+N”的合法性审查模式,即以司法所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团场(镇)的法律顾问等人员为辅助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切实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法治团场(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关键力量”,为合法性审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建立并规范内部审查流程,构建起确保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应审必审、规范审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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