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违法者“醒醒酒”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8
A+ | a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任洪 通讯员 严万海)入夏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酒驾醉驾发生率呈上升趋势。6月20日起,该大队在库尔勒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设以“醉在酒中 祸在路中 悔在心中”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民警通过多种方式警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
民警组织违法行为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库尔勒市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等视频,参观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展示区。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郑玉龙指着被撞毁的车辆向违法行为人发出警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这辆车的车主正是觉得没喝醉,不影响驾驶便开车上路,结果造成两车报废、自己受重伤、另一名驾驶人头部受伤的严重后果。”现场人员纷纷表示,事故车辆触目惊心,今后出行一定将安全放在首位。
“6月7日12时许,我与几位同事聚餐喝酒,我喝了2瓶啤酒、几杯白酒。14时40分聚餐结束,我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在华凌市场附近路段与一辆小轿车相撞,民警赶到后,查出我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下可全完了,驾驶证被吊销后,我因为受到拘役处罚,长时间无法到岗,工作也丢了。”现年47岁的孙某某回忆起当初的酒驾行为,十分后悔,他在当天的现身说法环节讲述自身经历,深刻反省酒驾醉驾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承诺决不再犯,同时劝导亲友杜绝酒后驾驶。
课后,违法行为人将“醒酒”课的内容和感受发到微信朋友圈,带动身边人自觉抵制酒驾,践行文明出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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