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治理巧解老旧小区用电难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杨毅)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乌市某小区,成功调解一起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及电力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
该小区系老旧小区,因电路老化,今年开春后,每逢下雨就停电,导致居民生活不便。小区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电力公司协商,希望尽快更换老旧线路和供电设施。
物业公司认为已尽到日常巡查、维护小区电路的义务,小区电路设计负荷不能满足当下需求,电力公司作为供用电服务的相对方,应负责更换老旧线路和供电设施。电力公司则认为,小区用电不属于电力公司直供,小区内的电力设施属于小区居民全体所有,不在自己的维护范围内。
因为三方不能达成共识,某小区用电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起诉物业公司和电力公司。
得知情况后,天山区法院启动前端治理程序,指派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国展开调解。
调解现场,王振国认真听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电力公司及社区等多方意见,了解争议焦点,审查证据材料,分析居民用电服务中各方的责任义务,提出针对性建议。
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由物业公司先行出资对小区电路进行部分维修更换,电力公司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在5日内对小区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维修,清理近线树枝,保证近期不再出现停电故障;小区所在社区联合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电力公司共同推进小区用电直供改造,达到要求后,将小区电力全部交由电力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和电力公司每周对接任务完成情况,保证电力直供改造与居民稳定用电同步推进,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目前,小区的电力设施维修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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