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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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检查酒驾行为。 何艳群 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龚彦晨
6月10日6时,驾车出行的王东(化名)途中接受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时,因一个“酒嗝”被发现酒后驾驶。这是该大队本月查获的第三起饮酒驾驶机动车案。
酒驾入刑以来,尽管全区酒驾醉驾案件数量逐年减少,可饮酒驾驶行为仍屡禁不止。为何总有人以身试法?近日,记者对此开展调查。
酒驾理由五花八门
5月,记者跟随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下称“高新区大队”)民警在城市道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被查驾驶人给出的理由五花八门:“朋友聚会,不喝不给面子”“工作应酬,酒是‘推进剂’”“新买的车,总要跟大家喝酒祝贺”等等。
“很多驾驶人会花大量时间向民警解释饮酒的理由,可我们不关注他们为何饮酒,只看酒后有没有驾车行为。”高新区大队副大队长谢建明分析,驾驶人酒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律意识淡薄。有的驾驶人认为酒量好,喝上几杯无关紧要,照样开车;有的自信车技好,酒后开车也稳当;还有人觉得节日期间民警放假,专挑双休日、节假日酒后驾车。
距离乌市1300余公里外的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着4400公里的乡村道路,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农村地区驾驶人增多,酒驾之风有所抬头。“酒驾人认识不到他们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该大队大队长朱兹广说。
4月,于田县居民阿某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头部受伤、车辆受损。事发后,他才意识到其行为的危险性。“他今年刚考取驾驶证,在他的认知里,酒后开车无外乎扣分、罚钱。”朱兹广说。
3月,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炎带队查处一起酒驾案,被查驾驶人声称其酒后驾车脑子更清醒,反应更敏捷。
“这种想法太荒唐!”谢炎表示,酒精是一种麻醉剂,饮酒后人的触觉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踩刹车、握方向盘等动作灵敏度不够,根本无法保障行车安全。据统计,驾驶人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为未饮酒情况下的16倍。
伽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管建臣整理过20余名酒驾驾驶人的讯问笔录,结合相关数据,他向记者介绍了这些驾驶人交代的酒后驾车感觉。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视力会降低。”管建臣说,如果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大幅缩小,色觉功能下降,不容易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执法力度大 释法形式多
近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执法”,不间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案件发现能力明显增强。
6月11日傍晚,朱兹广收到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发来的分析研判结果,其中统计了近期酒驾高发区域、相关警情多发路段,这是他安排巡逻方式的重要参考资料,“有了这个,我们就能明确整治重点,通过不定时巡逻、卡点式检查,让酒驾无所遁形。”朱兹广说。
吹气、生成检测单……6月10日,在布尔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的集中整治酒驾行动中,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查获一起酒驾行为。“嘀嘀”,随着报警声,检测仪中的联网功能启动,违法行为相关数据自动上传“云端”,“我们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还能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该大队大队长张国强说。
执法更要释法。进餐饮企业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发放温馨提示卡;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发出酒后禁驾倡议;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近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围绕“教育入人心 氛围更浓厚”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酒驾醉驾危害性,不断扩大警示教育影响力。
6月9日,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街头开展“酒驾醉驾成本”宣传,视频、漫画、海报,多形式呈现酒驾醉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起过往群众的广泛关注。
“原来只要喝酒驾车,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群众吴女士边拍照边说。6年前,吴女士的丈夫饮用半杯啤酒后驾车上路被查获,驾驶证被吊销。如今,他准备再次考取驾驶证,为让其长记性,吴女士将海报中“饮酒驾车法律处罚”内容拍照发给了丈夫。
社会共努力 机制更健全
“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酒驾入刑……我国与酒驾相关的法律法规正逐步完善,违法成本也很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说。
谷雨表示,目前,酒驾醉驾宣传教育仍以公安交管部门为主,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较少。公安机关查处酒驾醉驾行为,目的是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但要形成抵制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
谷雨建议,发挥行政处罚、相对不起诉等措施的作用,以较小的刑罚成本、社会成本争取更好的治理效果。如建立对拟被不起诉人教育惩戒机制,促进拟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完善公民个人诚信体系,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降低行为人信用等级等,及时公开“黑名单”;借助检察建议的监督功能,加强普法宣传。
亲身经历更有说服性。VR酒驾体验设备已投入使用,但主要用于科普宣传。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队副大队长张江涛建议,可以拓展此类设备的实用场景,将其纳入驾考阶段驾驶人必须体验的项目,让驾考学员切实体会“小违法毁一生”“小陋习酿大祸”的道理。
“酒驾醉驾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工程,不仅依靠执法司法惩戒力量,更需要政府、社会、个人等形成合力,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事前预防。”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政委李小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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