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架设“手机口” 当诈骗“工具人”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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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任洪 通讯员 张壕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加大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不断提高,但诈骗分子另想办法,通过广告传单利诱拉拢“电诈工具人”,以架设“手机口”的方式,将境外电话号码“包装”为国内号码,实施诈骗活动。

  5月24日20时许,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垦区(城区)公安局唐驿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艾某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

  经调查发现,4月初,艾某在社交网络上发现一份“日进斗金”的工作,即架设“手机口”协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艾某联合阿某、布某接受境外诈骗分子指挥,架设“手机口”。他们准备了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社交软件接通境外诈骗人员电话,另一部手机拨打诈骗分子提供的手机号码,帮助诈骗团伙实现语音中转,从而实施诈骗。其间,艾某等3人通过架设“手机口”的方式,非法获利9500余元。

  无独有偶,5月25日17时许,图木舒克垦区(城区)公安局前海街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群众阿某、木某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随即展开调查。

  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阿某二人明知是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帮助,仍按照对方指示,在其居住地架设“手机口”,以每小时4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好处费,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讯传输服务,二人累计非法获利8000余元。

  艾某等5人对其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服务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手机口”是一种简易的GOIP设备,其工作原理是将两部手机用一根音频对录线连接,其中一部手机与诈骗分子通话,另一部手机插入本地电话卡拨打被害人电话。当被害人看到来电归属地显示为国内甚至是本地的电话号码时,往往会放松警惕接听,从而实现人在境外却能“借用”国内手机号与被害人直接通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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