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进民企 以案释法防范合同风险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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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热衣汗古丽·孜克热)近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刘青带领检察人员走访位于博乐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新疆金鑫昱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民营企业。

  在园区,检察人员开展主题为“学习民法典合同编,防范企业风险”的专题法治讲座。讲座中,检察人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条款,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指出企业合规管理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稳健发展,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环。

  针对当前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检察人员提出要增强合规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审查机制,加强员工法治培训,积极与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及时获取法律咨询和援助,共同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讲座得到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好评。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听了讲座,对如何签订、履行合同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将积极采纳检察人员的建议,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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