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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1
A+ | a核 债 通 知
债务人(借款人、抵押人):艾鹏,男,身份证号码:650104198608225012
你们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5月10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0072017100928130601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该合同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7)新证经字第10445号。
根据合同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发放贷款本金10.1万元,借款期限10年。债务人自2023年9月起陆续出现贷款本息逾期,截止到2024年4月21日债务人已累计54期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连续逾期8期,逾期天数已达230天,根据《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但债务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到2024年4月21日债务人应偿还剩余贷款本金44852.37元,逾期利息1777.13元,逾期罚息130.56元,剩余贷款本息共计46760.06元(具体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实际结算日为准);偿付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额清偿之日的利息(含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实际结算日金额为准);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被执行人须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1.75×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为准;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催收费用、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其他各种费用。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李娇艳、公证员助理魏丽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有你们(公司)承担。
地址:乌市天山区人民路325号南门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娇艳、魏丽
电话:0991-2316737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4年5月31日
新冲:
本院于2024年4月15日在《新疆法治报》上刊发的原告熊俊前诉被告倪新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开庭时间应为2024年5月31日10时在本院执行局四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5日
陈文斌:
本院于2024年4月18日在《新疆法治报》上刊发的原告胡文杰、孙秀梅诉被告陈文斌追偿权纠纷一案公告中,开庭时间应为2024年6月12日16时在本院执行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8日
遗失公告
1.帕丽旦·乌麦尔江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编号:T650033962;出生地点:泽普县人民医院,出生时间:2019年6月19日,现声明作废。
2.李文青遗失警官证,证号:013336,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现声明作废。
3.叶书晋遗失工作证,证号:SY3418,有效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8年12月20日,签发机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政治部,现声明作废。
4.徐世振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卡号:6214723002000397771,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兵团准东园区年产3万吨阴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兵团准东园区年产3万吨阴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www.wjq.gov.cn/jgfk/199773.htm。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采气一厂玛纳004X井、玛纳005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公告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采气一厂玛纳004X井、玛纳005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3484。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2024年5月31日
公示公告
新疆达域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买买提艾力·再登)、新疆隆首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阿克木江·阿布力克木)、新疆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阿迪力·阿卜杜吾普尔),上述三家企业违反与我司签订的《智慧路灯安装工程劳务合作协议》中主要条款,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致使智慧路灯项目支离破碎,工程毫无质量可言。我司与三家企业的协议约定,若产生工程分包、转包情况,三家公司均对协议内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并且我司有权清场及解除协议。我司在2023年12月就上述情况已要求违法单位停止施工,现我司已开展相关违法单位解约工作及处理侵权行为。我司特向社会广大群众、政府有关部门公示公告,避免相关违法单位继续以我公司名义对外承揽对接、虚构扩大、违法开工、签订涉及智慧路灯的工程,避免后续其他组织及个人受害且造成更大的纠纷。
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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