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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执行和解解心结 履行完毕暖人心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古丽巴哈尔·艾萨   发布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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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今天将剩余的执行款全部凑齐了,我马上拿过去”。近日,被执行人阿某主动联系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已经将全部执行款凑齐。

202212月,阿某驾驶电动车某路行驶时,意外撞到正在上班途中的行人麦某,导致麦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阿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麦某无责任。麦某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间产生各项损失共计7万元。

伽师县人民法院受理麦某的起诉后,依法判令阿某赔偿麦某各项经济损失7万元。但阿某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麦某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阿某与妻子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出示了一沓病例,称自己身体不好,家里东拼西凑只能先付2万元,余款再分2年还清。执行干警面对阿某的身体状况,一时难以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不断开导和劝说麦某,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阿某先支付2万元,剩余款项从20233月起分期支付。

该案终结执行后执行干警并没有因为案件终结而停止工作,而是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及时督促被执行人按约定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近日主动将剩余案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

此案件中,执行干警积极想办法找策略,运用法律和科技手段,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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