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方协调,她取出了老伴生前的存款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0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李召宝
“法官,银行工作人员看了判决书后,表示我和被告同时到场,他们才同意将我老伴生前留的存款取出来,我该怎么办?”近日,刘某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求助。
今年62岁的刘某腿脚不便,老伴张某去世后生活陷入困难。为了处理张某后事,同时缓解生活压力,刘某决定取出张某在银行的存款。可刘某跑了好几趟银行,都没能把钱取出来。
原来,刘某与张某系再婚关系,该笔银行存款涉及张某子女的继承问题。
刘某想找张某的子女协商,但他们远在海南省工作,对继承事宜并不积极。
无奈之下,2023年12月,刘某一纸诉状将张某的子女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主持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于今年2月依法判决张某名下9万余元银行存款中的6万余元归刘某所有,3万余元归张某的子女所有,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今年3月,刘某拿着法院生效判决书再次来到银行,仍未能顺利取款。银行给出的理由是:不支持只有一方继承人在场的情况下取款。
刘某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得知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该院执行局。
“判决仅是对遗产份额进行分割,这笔钱仍然以张某的名义存在银行里,可银行并非被执行人,导致案件无法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局研究后得出结论。
“该案的情况比较特殊,取款的同时需要做销户处理,并且还需要将剩余的存款转存,银行没有权限在仅有一方到场的情况下办理相关业务。”银行工作人员解释了取款困难的原因。
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继承人张某的子女,希望其配合刘某取款。
“虽然很想尽快把事情解决,但我们在外地工作,赶回去不仅影响工作,还产生高额的交通费,实在不划算。”张某的子女道出难处。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多次驱车往返银行,了解相关操作流程,与银行协调解决取款问题。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银行请示上级获得授权后,提供了解决方案:由法院2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和相关法律文书,将被继承人张某的存款以法院扣划的形式,把属于刘某和张某子女应继承的份额分别扣划至双方的银行账户。
至此,刘某如愿取出了老伴生前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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