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人文身,商家道歉 根据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0
A+ | a有的未成年人追求新奇,草率作出文身决定,却没想到文身虽满足了一时之快,但可能留下的是终身悔恨……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文身店家当庭道歉,并退还文身费用,主动承诺2年内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文身清洗服务。
2023年8月,未成年人小贝(化名)在朋友的错误引导下,盲目追赶“潮流”,萌生了文身的想法,于是前往某文身店,花费800元,在胸前、背部、手臂刺下了大面积令他引以为傲的文身。或许是因为文身的缘故,小贝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不良少年,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他和这些人一起实施了抢劫、抢夺、聚众斗殴等多起案件,最终锒铛入狱。
“爸爸,我真后悔!我一定改过自新,出狱之后,我一定洗掉身上的文身。”看守所里的小贝面对前来看望自己的父亲,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那些文身店真不道德,他们都不顾我儿子是未成年人,就擅自给他文身。”小贝的父亲为了维护儿子的权益,在多方了解后,向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同安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为了帮助小贝及其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承办检察官积极指导家属搜集微信转账记录、被告商户信息、文身修复费用等相关证据材料。
承办检察官认为,小贝系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难以准确认识文身对身体健康的伤害以及对学习生活的负面影响,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时,其文身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文身店老板违反该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决定支持起诉。
庭审时,文身店家当庭道歉:“我们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小贝的身体健康,还给他的生活和就学带来了困扰,我们将退还文身服务费用并帮小贝清洗文身,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坚决不给未成年人文身。”
据5月28日《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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