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娃治病没效果 要求退费被拒绝 法院:诊所违约应担责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8
A+ | a编者按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要求,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本报收集和整理我区法院审理的多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和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孩子容貌异于他人,最着急的是家长,无论花多少钱,都想赶紧给孩子作干预,让孩子尽早摆脱困扰。但在干预过程中,家长一定要慎重选择医疗机构,否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让孩子遭更多的罪。
昊昊(化名)自幼下颌突出。2021年,昊昊妈妈决定给13岁的昊昊进行治疗。他们来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的一家口腔诊所,诊所医师经拍片及其他各项检查后认为昊昊需进行下颌骨正颌治疗,于是向昊昊妈妈介绍了治疗方案。同年12月,双方达成医疗服务合同的合意,服务期限为两年,由口腔诊所为昊昊提供牙齿隐形矫正治疗服务,并提供隐形牙套。昊昊妈妈先后向口腔诊所转账38000元用于治疗。
治疗期间,昊昊的牙齿不时疼痛,直到2023年,疼痛愈加明显,昊昊妈妈便带着孩子前往四川省某专业口腔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表示,昊昊的上颌处有一颗横向生长未萌出多生牙,如果继续做牙齿矫正可能导致门牙脱落,且口腔诊所提供的治疗方案不能达到下颌骨正颌的治疗效果。
昊昊妈妈赶紧将在该医院检查的X光片等资料发送给口腔诊所负责给昊昊治疗的医师,医师认可当初给昊昊做检查时因疏忽未注意到昊昊的这一情况,并明确表示,目前该诊所不具备拔除横向生长未萌出多生牙的条件。
于是,昊昊在四川省某专业口腔医院完成了拔除横生牙的手术。
回疆后,昊昊妈妈认为口腔诊所无能力继续给孩子做正颌治疗,不愿意让孩子继续在诊所就诊,并要求诊所退费。但诊所认为,已经为昊昊提供了多次牙套更换及相应的治疗服务,不愿退费。2023年8月,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根据医疗服务合同,截至双方出现争议时服务尚未到期。阻碍昊昊佩戴牙套的治疗障碍也已消除,口腔诊所表示愿意继续给昊昊治疗。
“但医疗服务合同是建立在患者对医疗机构信任的基础上的,患者对医疗机构的配合度将极大影响治疗方案的实施和患者身体健康的恢复。”审理该案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洁说,诊所本应在前置检查中将横向未萌出多生牙在此次治疗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告知昊昊及其妈妈,但因工作疏忽未能告知,诊所实际已经违约,昊昊和其妈妈已对诊所失去信任,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考虑到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质,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不宜强制继续履行,应予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应如何分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的规定,口腔诊所应向昊昊返还相应的治疗费用,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昊昊实际已经享受了定期前往诊所更换隐形牙套的医疗服务,诊所也支出了相应的费用。
2023年11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医疗服务合同自昊昊起诉状送达诊所时即解除;口腔诊所向昊昊返还治疗费用25000元。
法官提醒
有治疗需求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医疗机构,不要轻易相信一些医疗机构的夸大宣传或口头承诺。诊疗前应与医疗机构签订有效的服务合同,约定好服务的细节,以防在出现医疗问题时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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