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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番茄苗起纠纷 “背靠背”调解促和解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崔杨 王多立   发布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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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外来务工人员支某来到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反映,当天早上 5 点左右,其在海某的地里栽番茄,说好工钱按照每米0.3元计算,海某应付给他工钱210 元。但活干完了,海某说他栽种的质量不好,不给工钱。支某请求调解委员会予以解决。

  听了支某的陈述后,调解员朱君红考虑到,现在是务工人员在农场务工的“黄金期”,耽误一天,务工人员就少收入三四百元。为不影响务工人员收入,朱君红立即找来海某调解。在调解中,海某称,今天早上支某是给我栽种了番茄苗,但栽种的番茄苗不是被吊死,就是被薄膜烫死,“我看他就不会栽种番茄苗,就不让他干了,我不但不给他工钱,还要他赔偿我番茄苗损失呢。我可以带你们到地里看看,他给我栽种的番茄苗大部分都没有成活,我正在找人返工。”

  听了双方的陈述,朱君红感到争议较大,立即采取“借力”调解法和“背靠背”调解法,邀请检察院的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同时分别给双方做工作,朱君红对支某说:“你给人家栽种番茄苗,应该符合要求,你这样给人家干活造成损失,依法确实应该赔偿的。”朱君红又对海某说,外来务工人员起早贪黑打工挣钱不容易,支某确实干活了,就应该得到工钱,造成的损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现在是农忙季,时间耽误不起,建议大家协商处理纠纷。

  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助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海某当场支付给支某劳务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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