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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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受访单位供图
本报新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徐双)近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就3起交通肇事案集中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由新源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梅主持,案件双方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犯罪嫌疑人马某、崔某、杨某3人交通肇事案,向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人员介绍了案件的案情事实、证据认定及审查意见。犯罪嫌疑人马某、崔某、杨某对作案事实作出供述与辩解,并表示悔罪。随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案件来源、侦办情况及处理意见发表看法。
听证员经过充分商讨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崔某、杨某3人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发生事故后,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待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并积极救助伤者、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得到谅解,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马某、崔某、杨某3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人员表示,新源县检察院集中对3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3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亲属也一致认可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处理意见。
“今年以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每起不起诉案件均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释法说理,推动矛盾化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情,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杨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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