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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6
A+ | a新疆船帆投资有限公司,热孜瓦古丽·提力瓦里地:
本院受理的原告帕提马·卡米尔丁诉被告新疆船帆投资有限公司,被告热孜瓦古丽·提力瓦里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0102民初1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公 告
西安派航贸易有限公司、陈忠兴:
本院在执行新疆明泰能源有限公司与西安派航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明泰能源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在申请中的请求事项:追加西安派航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陈忠兴为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李洋、新疆新杰恒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李忠辉诉李洋、新疆新杰恒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新2325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 1.解除原告李忠辉与被告李洋之间达成的口头买卖合同;2.被告李洋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李忠辉返还购车款52000元,并以购车款52000元为基数,自2023 年7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3.驳回原告李忠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0元、保全费1147元,两项合计2247元,由李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23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奇台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沈旭光:
我院受理的原告辛志林与被告沈旭光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新2325民初46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沈旭光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辛志林返还借款本金35000元,支付利息1387元,两项合计36387元,并以借款本金3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2.驳回原告辛志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78元,保全费570元,合计1648元,由辛志林负担475元,沈旭光负担1173元,公告费700元,由沈旭光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唐竭: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河与被告唐竭、冯德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当事人举证责任须知、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诉讼中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64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8日10时30分在本院 204 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热合曼·吐尔洪(ARAHAMAKOJIN):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多里昆·吐尔洪、阿娜古丽·吐尔滨诉被上诉人热比古丽·艾山、古丽米拉·吐尔洪、玛丽亚木古丽·吐尔洪、亚生江·吐尔洪、哈米提·赛买提、热合曼·吐尔洪(ARAHAMAKOJIN)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北京时间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焦云山:
本院审理赵金留诉焦云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 4002 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李二翠:
本院受理原告沈翠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24)新2323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李二翠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沈翠萍货款22099元,并以欠款22099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5月1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 5‰/月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遗失公告
1.苏明坤遗失警官证,证号为:6509046,发证机关:司法部,现声明作废。
2.邹扬葵遗失警察证,证号为:6509271,发证机关:司法部,现声明作废。
3.新疆大慧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号码6541010046692)遗失。特此声明。
4.孙进希遗失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开具的万科公园里专卖店(店编号:185713)保证金收据一张,金额7000元整,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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