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5
A+ | a公 告
(2024)新0102民初3663号
热合曼江·买买提:
本院受理原告阿米娜· 买买提与被告热合曼江·买买提、买买提伊明·阿不力孜、伊巴代提·米吉提,买买提艾力·艾衣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公 告
(2024)新0102民初3825号
新疆卡尔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卡尔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威力·沙力与被告新疆卡尔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卡尔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公 告
(2024)新0102民初1068号
艾尼·克依木、夏依达·甫拉提、新疆哈尼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二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巴哈古丽·艾肯木与新疆哈尼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哈尼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二分公司、库德热提·阿卜杜拉、努尔艾力·阿吉、艾尼·克依木、夏依达·甫拉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宋保成:
本院受理的原告苗春喜诉宋保成、姚文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01民初23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宋保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苗春喜偿还借款75000元;2.被告宋保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苗春喜支付以75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5%计算,自2024年1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本息之日止的利息;3.被告宋保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苗春喜支付公告费600元;4.被告姚文兵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5.驳回原告苗春喜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26元,由原告苗春喜负担605元,由被告宋保成负担1721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包军天:
原告卢洪亮诉包军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9日立案后,因与你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01民初3704号民事起诉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原告在诉状中要求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0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46683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的4倍计算,4×3.25%)自2018年7月31日暂计至2024年2月20日,实至借款清偿止,以上合计:346683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11时在本院滨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设部署调整80号平台等5个平台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4年3月29日,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的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设部署调整80号平台等5个平台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335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工,联系电话:0991-374521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991-3745212
电子信箱:1520082627@qq.com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至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吉庆油田作业区
2024年5月15日
遗失公告
1.叶城县江格勒斯乡巴什古勒巴格村党支部公章遗失,章号:6531260015347,现声明作废。
2.新疆佳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企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款收据(一式三联),收据编号:0032140,内容空白,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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