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护民生 医院通行无障碍
分类:检察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通讯员 杨洋 发布时间:2024-05-12
A+ | a近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辖区内的多家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未设置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出入口被违规占用、未设置无障碍楼梯或电梯、未张贴无障碍标志、未设置无障碍厕所、公共卫生间未设置无障碍厕位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据统计,截止2024年4月1日喀什市持证残疾人共有1.5万余人。喀什市辖区内残疾人口数量较大,无障碍通行需求极其强烈,而医疗机构正是残疾人出入量很大的公共场所。2023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针对发现的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喀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教育,指导医疗机构不断改善无障碍环境设施,确保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出入医疗机构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即刻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排查,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完善。
下一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的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坚决扛起公益保护责任,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责任编辑 闫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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