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通讯员 侯新月 发布时间:2024-05-12
A+ | a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工伤赔偿案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既为劳动者争取到了生活急需的费用,又提醒和促使企业规范用工,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促使原本分歧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5月,梁某到新疆某建设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2年6月梁某在上班路上乘坐的皮卡车突然爆胎翻车导致梁某受伤,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4月经鉴定梁某构成五级伤残。梁某获得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新疆某建设公司收到青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后,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通过庭审,承办法官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认为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同时了解到梁某在受伤后劳动仲裁前,公司已经向其赔付了4万元并支付其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为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劳动者诉累,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坚持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深入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耐心释法明理,同时积极与梁某沟通,经过承办法官从事实、人情、法理等多角度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新疆某建设公司15日内一次性向梁某支付220000元,案件得以圆满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 闫梦晨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