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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印发方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主题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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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许旺)5月7日,我区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部署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据悉,我区将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将发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和法治歌曲。自治区司法厅将以民法典为主题,举办一期“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全区各村(社区)将举办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新疆律师协会将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和咨询解答,结合“法官进企业”“检察官进企业”等活动,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将举办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表演,开通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民法典地铁专列。

  《方案》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要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把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据悉,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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