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一“典”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4
A+ | a抚养15年的孩子非亲生
男子索赔成功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鄢浩
不久前,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李强和赵芳育有一子一女,因为种种原因,女儿的户口一直落在集体户上。2022年,一家人要迁居,在迁移女儿户口时,因无其他证据证明李强与女儿的亲子关系,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李强委托鉴定机构对其和女儿做亲子鉴定。没想到,鉴定结果显示15岁的女儿竟然与他没有血缘关系。
李强对此耿耿于怀,加之与赵芳感情不和,遂于2023年12月诉至阿拉尔垦区法院,要求解除与赵芳的婚姻关系,并诉请法院判决赵芳返还抚养费25万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官认为此案有调解基础,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赵芳向李强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万元。
办案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此案中,李强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孩子就是自己的亲生子女,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可他对这名孩子并无抚养义务,赵芳的行为对李强造成精神损害,故李强有权要求赵芳返还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给孩子取名“万事如意”
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名吗?
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展示一张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孩子姓名为“万事如意”。该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该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机构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证实,“万事如意”这一姓名属实。有网友表示,如此取名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感受,不知是否可以改名。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可以更改吗?名字能随意取吗?4月22日,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楷律师作出专业解读。
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和配发都有严格管理,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时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关于取名的限制,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取名,无视公序良俗与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是不被允许的。
另外,一个人的姓氏是不能随意创设的。我国民法典明确指出,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必须随父姓或随母姓,通常会按各地风俗,在父姓或者母姓中确定孩子的姓氏。
据4月22日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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