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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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店关停

  消费者可要求平台赔偿

  哈密市民王先生咨询:我在某电商平台的一家店铺购买了一件商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因为质量问题想退货,但现在该店铺已关闭,请问:我应该找谁处理退货的事?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因此,你可以要求电商平台向你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提供,你可以向电商平台要求赔偿。

  公司被收购

  劳动合同无须变更

  霍尔果斯市民陈先生咨询: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据说公司名称也会变更。请问:我们现有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改签?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此,你们公司被收购,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不需要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收购的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那么必须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公司不能单方面变更现有的劳动合同的。

  本期由新疆新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革辉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蒲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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