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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民法院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治报网   作者:通讯员 左浩然   发布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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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司法力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4月18日,青河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会议由党组副书记、院长哈依拉提·尔斯汗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十一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对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疆实践进行系统的谋划和整体部署。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始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思考审判执行工作怎么干、如何干好,以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保障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学习内容纳入干警教育培训内容,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二要履行审判职责,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到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认真探索、精心打造适合青河县的特色司法审判模式。深化“抓前端、治未病”,充分考虑各民族语言、风俗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秉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原则,让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走进百姓心中,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桥梁纽带,把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宣传相结合,使“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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