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调解促履行,矛盾纠纷止于庭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治报网 作者:通讯员 刘欢 发布时间:2024-04-21
A+ | a近日,福海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据了解,邹某在刘某处从事装修刮腻子工作,并约定劳务费6000元,刘某在装修过程中已向刘某支付4000元,剩余2000完工验收后进行支付,但在验收过程中刘某发现存在问题,要求邹某进行补救否则将拒绝支付剩余2000元,邹某拒绝,双方僵持不下,刘某无奈之下将邹某诉至福海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勘验,并多方咨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当场支付邹某1000元,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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