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求已婚女还持续上门骚扰 法院:侵犯隐私权,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7
A+ | a上海市长宁区居民梁女士已婚,与秦某素昧平生,两人同为一小区业主。某日,梁女士在业主群组织了一次团购,秦某参与团购后,对梁女士暗生情愫,遂发起爱情攻势,不仅在多个微信群表白,还在梁女士家门口徘徊、张望。梁女士明确拒绝后,秦某仍我行我素。
梁女士不堪其扰,将秦某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要求秦某立即停止侵害隐私权、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经过调查,法院查明梁女士所述属实。
法院审理认为,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权,是人格权利的重要部分,秦某的骚扰行为已构成对梁女士隐私权的侵害。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秦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付梁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官提醒
我国公民享有生活安宁权益,保护该权益是实现个人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意味着“私人生活安宁”被确认为人格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白行为的前提是尊重,要尊重被追求者的人格尊严。而以爱为名的骚扰者有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无法接受被拒绝。在被拒绝之后,容易出于自我满足和自我感动做出极端反应,甚至是恶性伤人的报复行为。
本案中,秦某被明确拒绝后,并未停止表白行为,而是持续在梁女士家门口徘徊、张望,还在多个微信群宣泄。秦某已侵扰梁女士的私人生活安宁,构成对梁女士隐私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4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