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羊抵债巧结案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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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湖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杜泓萱)近日,博湖县人民法院采取以羊抵债执行方式,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3年12月,阿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哈某借款3.8万元,承诺次年2月偿还。然而,约定还款日期已过,阿某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今年1月初,哈某将阿某诉至博湖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判决阿某在规定期限内向哈某归还全部借款。判决生效后,阿某支付2.7万元后无力继续偿还。3月,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东古日才登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东古日才登了解到,阿某目前确无力偿还,但他养殖一群羊,价值达数万元。这些羊均已经过动物防疫部门检验,符合健康标准。东古日才登多次前往当事人双方家中,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调解,阿某、哈某达成一致意见:阿某用一部分羊抵消债务,哈某适当减免部分债务。在东古日才登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具体分几只羊又成难题。东古日才登研究相关法律、咨询专业人士后,制定了分配方案——阿某将其大小11只羊用来折抵债务。

  为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除双方当事人外,东古日才登还邀请见证人见证羊只清点、评估和过户过程。4月1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阿某将11只羊交付给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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