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新市区检察院推动食药领域从业禁止有效落地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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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梁晨)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关于推进落实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协作机制联席会议。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及乌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参会。

  会议深入研讨新市区检察院此前印发的《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协作机制中案件移送机制的具体落实及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执行中的难点、堵点及解决措施等,同时确立各家单位的联络员,为推动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新市区检察院根据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线索,系统梳理辖区自2019年至今有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刑事判决,发现相关行政机关未落实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从业禁止制度,上述人员存在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可能,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今年2月,新市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及时落实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辖区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未得到落实的根本原因,是各单位间信息移送不及时,法院判决后,市场监管部门不掌握相关判决书内容,无法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根源上堵住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监管漏洞,新市区检察院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意见》,明确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支持配合、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机制,通过建立机制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有效治理违法从业问题,让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真的“禁止”,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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