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带案下基层 办好民生“小案件”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A+ | a本报吐鲁番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侯建文)3月29日,卡某和吾某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卡某向吾某支付了当月的8000元还款,一起历时8个月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也是当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启动“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后,成功调解的首起案件。
2023年5月21日,高昌区玫瑰园小区的卡某在吾某处购买一辆货车,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车辆总价为20.5万元,卡某先行支付2万元,同年5月25日前再支付3.14万元,剩余的15.36万元按月分期支付,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起初,卡某按照合同约定先后向吾某支付了12.5万元,并花费1.38万元对车辆进行年检、更换轮胎、车辆保养等,但未向吾某支付剩余的8万元购车款。吾某多次催要,卡某仍没履行支付义务。
今年1月27日,吾某从卡某处把车辆开走。交涉无果,卡某将吾某诉至高昌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阿孜古力·艾比布联系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吾某扬言要反诉卡某。
原来,吾某卖给卡某的这辆车是他贷款买的,目前贷款还没还清,卡某不支付购车尾款,致使他偿还贷款吃力。吾某表示,卡某违约在先还到法院起诉他,令他怒火中烧。另一边,卡某抱怨道:“到现在还没完成过户,我凭啥付尾款?况且,我还自掏腰包保养了车!”
两人一番唇枪舌剑,调解效果甚微,阿孜古力先让两人回家。
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阿孜古力以“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为契机,带案走访双方当事人。
在这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不占理,阿孜古力努力寻找“最优解”。最终,在当地村委会、警务室、司法所的全力配合下,卡某、吾某达成调解协议,卡某每月向吾某支付8000元,直至结清尾款。
标签:
最新更新
- 天山观察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 生态安葬渐成新风尚
- 亲子同休不负春光!新疆这波春假“大礼包”诚意满满
- 乌鲁木齐公园赏春图鉴出炉!从4月到6月,快规划你的“赏花之旅”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坚决拥护党中央对马兴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 陈小江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沙卡利耶夫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