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带案下基层 办好民生“小案件”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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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吐鲁番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侯建文)3月29日,卡某和吾某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卡某向吾某支付了当月的8000元还款,一起历时8个月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也是当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启动“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后,成功调解的首起案件。

  2023年5月21日,高昌区玫瑰园小区的卡某在吾某处购买一辆货车,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车辆总价为20.5万元,卡某先行支付2万元,同年5月25日前再支付3.14万元,剩余的15.36万元按月分期支付,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起初,卡某按照合同约定先后向吾某支付了12.5万元,并花费1.38万元对车辆进行年检、更换轮胎、车辆保养等,但未向吾某支付剩余的8万元购车款。吾某多次催要,卡某仍没履行支付义务。

  今年1月27日,吾某从卡某处把车辆开走。交涉无果,卡某将吾某诉至高昌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阿孜古力·艾比布联系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吾某扬言要反诉卡某。

  原来,吾某卖给卡某的这辆车是他贷款买的,目前贷款还没还清,卡某不支付购车尾款,致使他偿还贷款吃力。吾某表示,卡某违约在先还到法院起诉他,令他怒火中烧。另一边,卡某抱怨道:“到现在还没完成过户,我凭啥付尾款?况且,我还自掏腰包保养了车!”

  两人一番唇枪舌剑,调解效果甚微,阿孜古力先让两人回家。

  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阿孜古力以“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为契机,带案走访双方当事人。

  在这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不占理,阿孜古力努力寻找“最优解”。最终,在当地村委会、警务室、司法所的全力配合下,卡某、吾某达成调解协议,卡某每月向吾某支付8000元,直至结清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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