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消除盲点 58万余元税款“颗粒归仓”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王姝)债权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追回本金和利息后,对获取的利息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效履行职责,消除上述税收盲点,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税款征收规范化。
近日,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债权人获取利息收益后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该院以此为突破口,调取今年前3月所有民间借贷纠纷卷宗及涉案人员纳税记录,发现13名债权人通过法院执行获得利息收入后,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尽快追缴税款,消除税收盲点,该院与税务机关磋商,明确由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义务人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截至4月1日,已有585994.5元税款征收入库,其余税款的追征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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