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法制报栏目 > 1版 正文

护“未”成长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3

A+  |  a

  4月2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长江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民法典。

  当日,长江路司法所联合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乌市公安局沙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在乌市第24小学开展“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们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做学法、懂法、守法好少年。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