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2
A+ | a核实债务通知
被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抵押人):新疆美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人:艾散江·艾合麦提
被申请执行人(保证人):马合木提·艾合买提,男,公民身份号码:653222197504070278
被申请执行人(保证人):茹则妮萨·阿卜杜喀迪尔,女,公民身份号码:653222198206160288
被申请执行人(保证人):玉散·艾合麦提,男,公民身份号码:653222198208030276
被申请执行人(保证人):阿比达·努尔买买提,女,公民身份号码:653222198302260262
被申请执行人(保证人):艾散江·艾合麦提,男,公民身份号码:653222198208030292
被申请执行人(保证人):美合日班古丽·喀日,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8302014041
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抵押权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建国与借款人、抵押人新疆美玉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艾散江·艾合麦提于2019年5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编号:2019年借字第010028号《中长期借款合同》、2019年抵字第010028号《抵押合同》,保证人艾散江·艾合麦提、美合日班古丽·喀日、马合木提·艾合买提、茹则妮萨·阿卜杜喀迪尔、玉散·艾合麦提、阿比达·努尔买买提于2019年5月7日签署了编号:2019年保字第010028号《不可撤销担保书》。 根据上述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人民币玖仟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120个月,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出具了《承诺书》,并作出了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为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出具了编号:(2019)新乌法诺证经字第7998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抵押权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00元);于2019年5月27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叁仟陆佰伍拾万元整(小写36,500,000.00元); 于2019年6月14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小写29,500,000.00元);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未能按照编号:2013年01经借字第0013《中长期借款合同》第17.2.4款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已构成该合同18.1.3条规定的违约事件,贷款人、抵押权人根据该合同19.2条约定,宣布该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为此,贷款人、抵押权人于2023年12月13日向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下发了《提前收回贷款通知书》,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当日签收了《提前收回贷款通知书》。截止到2024年1月2日,我行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人民币共计116,213,773.06元(其中借款本金人民币93,918,312.36元、利息人民币22,295,460.7元)。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2024年1月3日起至本执行证书出具之日的应付利息以及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正常债务利息=本金×日万分之(2)×天数;逾期债务利息=本金×日万分之(2)的1.5倍)×天数]及应支付的执行公证费用21311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主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李虎、公证员助理唐利娟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自《核实债务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内,如债务人及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未以书面形式对债务履行情况提出异议,或虽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未提交相关有效证据的,或者因你们各方预留地址、联系方式错误,或者因你们自身原因由他人收取或者拒收核债通知,拒接电话拒不配合公证机构的核债工作的,视为你们各方认可债权人所述的债务履行情况及所主张的债务数额,公证机构可以应债权人的单方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 虎0991-2835467、17799711825;唐利娟0991-2316509、17799711889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4年4月2日
债权转让公告
新疆华瀚格法玻璃有限公司:
根据转让方新疆裕鑫典当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易巍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新疆裕鑫典当有限公司将拥有的新裕典字第20110922号《典当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抵押等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易巍。贵单位应向易巍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义务,原合同内容不变。
截至2023年12月17日(含该日),新疆裕鑫典当有限公司拥有上述合同下对贵单位的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元;利息及综合费用为人民币9929833元,大写:玖佰玖拾贰万玖仟捌佰叁拾叁元整;合计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929833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贰万玖仟捌佰叁拾叁元整。特此通知!
新疆裕鑫典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遗失公告
1.莎车县衣盖尔其镇艾麦尔江·扎克尔名下的新QZM341汽车的加气证遗失气瓶号R:15082044,现声明作废。
2.刘潇艺遗失出生证,出生证编号:O650416514 , 出生时间: 2014年6月25日 15时37分,出生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现声明作废。
3.阿布都塞麦提·阿巴斯(65312519830315545X)莎车县文化路23号(园丁小区)2幢1单元1层111室不动产权证丢失,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莎车县不动产权第0002289号,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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