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投资扯不清 检察监督捋一捋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2

A+  |  a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苏丽丽 热汗古丽·热合曼)近日,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债务纠纷监督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实现定分止争。

  晋某因创业向郭某借款,承诺到期还钱,郭某留存相关转账记录及录音等。后来郭某找晋某索要借款时,对方称郭某的转账属投资。郭某将晋某诉至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该院经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双方系合伙关系,驳回郭某请求晋某偿还借款2.2万元的诉求。郭某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到库尔勒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经研究决定,3月27日,该院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化解此纠纷。

  在听证会上,库尔勒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文雁与听证员引导双方围绕借款还是投资及经营期间的收入支出进行举证。听证员一致认为,郭某与晋某系合伙关系,建议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库尔勒市检察院虽不支持郭某的监督申请,但承办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本着“案结事了”原则,继续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劝说两人理清双方收支账目。

  在检察官的引导下,郭某与晋某各自整理转账记录,再次核对后,郭某默认之前给晋某的转账算投资,二人握手言和并达成检察和解协议。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