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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惹官司,入户调解化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周荣杰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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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第一次打官司,我都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没想到经过法官的专业调解,当场就拿到了钱”。收到钱的托某高兴地说道。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真正做到听民声、纾民忧、解民困。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法官主动走进百姓家中,现场调解,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沙吾列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主动和解,当场履行了给钱义务。马某与托某系朋友关系, 2022年,马某向托某借款 1 万元,两人约定好了还款时间,但到期却一直未偿还,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被告马某身体状况欠佳,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传递司法温情,法官将马某的身体情况向托某说明,托某同意去马某家进行开庭,承办法官遂将庭审搬到了被告家中,在庭审正式开始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沟通,释法明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一场借钱纠纷让你们多年的朋友情谊破灭,这是不值得的,朋友之间更是要互相体会彼此的难处”。通过认真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青河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群众家中,是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真切回应,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青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态度,让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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