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分级预警让农民工安“薪”无忧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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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工程款未结清不是你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3月26日,在“红色预警”建筑施工企业集中约谈会上,劳动监察员对某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说。

  这是一起涉及17名农民工的欠薪纠纷。3月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员走访某建筑施工企业时,吴师傅反映,开工以来,企业以未结清工程款为由,拖欠其与16名工友工资8万余元。

  调查核实后,劳动监察员将该企业纳入“红黄蓝”根治欠薪分级预警监管范围,并设为红色预警级别,对其资金流转、劳动合同签订等重点监管,同时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向其讲明欠薪惩戒措施,督促其尽快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3月26日下午,吴师傅与工友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依靠‘红黄蓝’分级预警监管机制,可以提高欠薪隐患处理效率,让根治欠薪举措更有力。”伊犁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敦武介绍,当天的约谈会上,共有36家“红色预警”施工企业负责人被约谈。劳动监察员普法说理,被约谈企业负责人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纷纷表示,将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消除企业欠薪隐患,履行好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目前,伊犁州已将121家企业定为“红黄蓝”分级预警监管对象。“这是对我们的考验。”伊犁州某建筑安装公司总经理张华说,被定为红色预警对象,让他认识到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他们正在优化管理体制,完善用工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

  “现在一入职,企业就主动签合同。”河南籍农民工刘文华说,他每年都来伊犁务工,数十年间,体验过多次被欠薪的无奈。如今,他所在的企业正在接受分级预警监管,招录工人时更规范,打消了他的后顾之忧。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红黄蓝’分级预警监管机制,依法规治欠,以制度防欠,确保农民工安‘薪’无忧。”赵敦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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