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公安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活动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程超 陈恺 发布时间:2024-03-29
A+ | a新疆法制报社网讯 3月20日,为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叶城县公安局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活动。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呢?”民警以提问的方式作为宣讲活动的开场白。期间,民警围绕“抵制校园欺凌”为主题,根据学生们的成长特点和行为特征,用PPT课件、生动的事例、提问互动等方式,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遇到欺凌的应对方法”、“欺凌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五个主题进行阐述,带领师生全面深入了解校园欺凌,引导同学们正确面对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沉默的羔羊”和“冷眼的旁观者”。
宣讲现场,同学们听得兴致勃勃,气氛热烈。“那么遇到校园欺凌或校园暴力时,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民警提问着还未平复激动心情的同学们。
“打回去!”一位同学回答道,引得周围同学们的捧腹大笑和一阵唏嘘。
“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要先说‘不’!我们要先跑到安全的地方去,然后告诉老师、家长或者警察叔叔。”另一名同学回答道。
“有同学总是取笑我,我该怎么办?”学生们在了解校园欺凌后,争相举手,积极提出自己的困惑,民警耐心答疑解惑。互动中,大家学到很多“反校园欺凌”的知识与技巧。
“学生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和法律知识懵懂期,大部分学生对于校园欺凌没有概念,如果不加以制止和引导,很可能会发展为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或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消极影响,民警的宣讲十分有必要。希望以后民警能够经常走进校园,将法律知识宣传至每位师生和家长身边。”叶城县第十中学教师涂月勇说。
“警察叔叔的讲解很生动,我们学到很多东西,对于校园欺凌有了全新的认识,在往后的学习生活中,会利用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远离校园欺凌,做一个健康阳光的好孩子。”叶城县第六中学学生阿依夏·阿布都克尤木在宣讲结束后说。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不仅增强学生们对于校园欺凌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观念,而且提高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构建平安法治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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