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先行 撑起校园“安全伞”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白桦 吴成渝 王琦)今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连日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呵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3月2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澎湖路社区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五支队、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经开区(头屯河区)大队等单位,在万达广场(经开店)开展了以“共筑平安校园·创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交警支队民警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从青少年安全出行入手,组织孩子们参与交通安全知识互动问答;消防员在讲解防火知识的同时,展示了消防装备,并以校园安全为重点,介绍了校园消防常识;特警五支队民警围绕青少年如何抵制校园暴力、如何预防违法犯罪以及如何防拐防骗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释法,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积极参与。
“这样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太有用了,孩子们在寓教于乐中学有所获,我也收获很多。”学生家长冶茹说。
3月25日,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米东南路派出所民警走进乌市第102中学,为学生们带来“抵制校园暴力”以及“读安全之本,掌生命之握”知识讲座。
“同学们,如果你或者你的同学遭遇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民警向学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概念,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几种具体表现形式,讲解了校园欺凌典型案例,以及实施校园暴力应该承担的后果。
“今天的知识讲座让我很受触动,我们既不能做校园欺凌者,也不能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更要避免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当遇到校园欺凌时,我们要勇敢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该校学生顾星宇说。
当天,乌市公安局甘泉堡分局春晓路派出所联合甘泉堡分局110接警中心,在乌市第137中学开展以“法治宣传进校园,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民警通过展示PPT及互动问答等方式,让学生们直观认识到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以及如何保护好自己,同时强调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性,号召学生们争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此外,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长春路派出所以及乌市公安局特警七支队等单位,均于近日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在辖区学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不恃强凌弱,与同学们团结友爱。
除了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3月25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来到乌市第88中学,给学生们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民警把“马路”搬进课堂,通过情景模拟,分别向学生们展示了不戴安全头盔、横穿马路、闯红灯、“开门杀”等交通违规行为,让同学们直观地感受交通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而增强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3月25日,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东山派出所在辖区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吴成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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