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员帮农民工讨回55万元工钱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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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温宿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江凯)“拿到工钱了吗?”3月24日,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马后刚电话回访农民工魏师傅,询问其被拖欠薪资的发放进度。

  “拿到了!”魏师傅说,自3月19日劳动监察员调解后,欠薪企业及时核算账目,5天内将其与14名工友的55万元工钱足额发放。

  1月中旬,魏师傅带领14名工友在温宿县某建筑工地运输砖坯。入职时,他们均与施工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钱标准300元/日,按月发放。

  一个月后,魏师傅与工友未领到工钱。他向施工方催要,不但被拒绝,还被强行要求改“工钱按月发放”为“工程结束发工钱”。“对方说不同意就开除我们。”魏师傅说,无奈之下,他与工友选择了接受。

  3月初,魏师傅与工友完成工地工作,要求施工方结算工钱。可施工方称,依据劳动合同,需等待工程结束。魏师傅向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求助。

  “接到求助后,我们着手了解详细情况。”马后刚说,他们会同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走访取证。

  3月19日,该大队对双方进行调解。

  “合同中明确写着‘工程结束发工钱’,现在还不到发薪时间。”施工方负责人坚持己见。

  “我们已经干完活了,应该得到报酬!”作为农民工代表的魏师傅反驳。

  见两方互不相让,劳动监察员拿出施工方以“开除”为由要挟农民工修改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薪资发放”一栏有明显涂抹痕迹的证据。

  “施工方以胁迫手段使农民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此变更无效。”劳动监察员向施工方释法。

  最终,施工方同意向魏师傅等人支付工钱55万元。

  近年来,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监管、依法清欠、违法惩戒”综合治理体系。今年以来,该大队共协调处理案件2600余件,为22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钱22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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