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里开“赌场” 抽头牟利换刑罚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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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实习记者 任洪 通讯员 魏雪莉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线上棋牌游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其中,部分棋牌类游戏软件开设了“亲情房”功能,方便亲朋好友进入同一个房间享受棋牌的乐趣。不想,竟有人盯上“开房”功能,借此组织牌友实施网络赌博,从中抽头牟利。

  今年1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赌博案件,组织者阿华(化名)因通过上述手段牟利,犯赌博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2年10月,乌鲁木齐市民阿华闲来无事,用手机下载了某麻将APP,在APP里建了一个亲友圈,还购买“房卡”开设“房间”,计划以“血战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为此,他还制定了积分制赌博规则,1分代表10元或20元(开局时自行设定)。

  “赌场”开起来了,还得有人参加。阿华又打起了微信好友的主意。

  “我最近在一个APP上开了间‘房’,喊了几个朋友一起打麻将,图个开心,还能赚点小钱,你来吗?”阿华向朋友阿周(化名)发出邀约。

  “怎么玩?”阿周问。

  “我‘开房’搭线,你们玩,输了我不收你钱,赢了我只按照开局设定的抽10元或20元,赢多赢少算你们的。”阿华的回答让阿周心动了,他很快加入其中。

  就这样,阿华通过微信建群的方式,组建起一支参赌队伍,将该麻将APP下载链接及亲友圈账号和密码提供给大家,让他们下载注册并进入亲友圈。

  之后,阿华通过APP组织人员赌博,待参赌人员每局赌博结束后,根据事先设定的积分制规则计算赌资,由输家将赌资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给阿华,阿华再从赢家处抽取部分费用,将剩下的赌资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给赢家。

  2022年12月,阿华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赌资共计16.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阿华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赌博,涉案赌资达16.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阿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亲朋好友以小数额输赢进行的娱乐活动不算赌博,但若聚众赌博达到一定人数、数额或抽头牟利,轻则构成行政违法行为,重则构成赌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即属于刑法中规定的聚众赌博。

  另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虽然这一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都是违法行为。与传统赌博方式比,网络赌博涉及人数更多、涉案金额和社会危害性更大。大家要保持清醒,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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