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16版 今日看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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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赏主播的钱能否要求返还

  石河子市陈女士咨询:最近,我发现丈夫的信用卡有很多异常支出,总额高达数万元,经追问,原来他通过直播平台购买虚拟礼物给主播打赏。请问,丈夫打赏主播的钱能否要求返还?

  晓法:观众给主播打赏通常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直播平台向主播赠送提前购买的虚拟礼物;第二种是通过主播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赠送。

  用户通过平台观看直播和进行打赏,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赠送的礼物经折算后,通常由平台、主播乃至主播所在公司按照约定分配;用户向主播直接转账,一般是赠与合同关系。

  你的丈夫在直播平台通过购买虚拟礼物打赏,属于一种消费行为,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和平台打赏规则,是无法要求退款的。

  遭遇网络暴力应当如何处理

  泽普县周女士咨询:我女儿和她的同事发生矛盾,对方捏造一段视频发布在网上诽谤她。请问,我女儿能否追究同事的刑事责任?

  晓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侮辱罪、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据此,你女儿可以收集初步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或者公安机关协助收集证据,由她提起自诉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本期由新疆新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革辉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蒲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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