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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 54项举措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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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王次富)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明确14项重点工作任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新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部署,要求新疆各级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从“严厉打击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着眼良法善治,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提出54项重点工作举措。

  《实施方案》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良法善治,将服务保障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牵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等多条线共同参与,自治区检察院设立“检察护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综合指导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严惩涉企黑恶犯罪、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公司实控人及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利用空壳公司犯罪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对涉企“挂案”清理、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涉企业案件审判和执行监督、涉企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进试点单位开展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涉企申诉案件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等方面工作制定具体工作举措。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检察履职中要注重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既做好各项检察业务有序衔接,又强化外部协作,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协同矛盾化解等联动机制,共同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充分利用第三方机制,更加注重行刑衔接,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积极主动作为,找准助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八大产业集群”打造、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加大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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