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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1
A+ | a债务核实通知书
借款人:徐宝勇,男,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6111101274
抵押人(保证人):王全,男,公民身份号码:652322197203181016
抵押物共有人(承诺人):樊丽虹,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0819720509002X
保证人:乌鲁木齐新康正骨伤病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宝勇
你们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20年9月30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0132020100006121202号的《个人借款合同》、与抵押人(保证人)王全、抵押物共有人(承诺人)樊丽虹签订了60002020900000115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600020209000001125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与保证人乌鲁木齐新康正骨伤病医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宝勇签订了601320201000060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0)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9572号。
根据合同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发放贷款本金4000000元,借款期限5年。根据《个人借款合同》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但债务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到2024年1月9日债务人应偿还剩余贷款本金4000000元,逾期利息112341.16元,逾期罚息8911.13元,剩余贷款本息合计4121252.29元(贷款利息、逾期罚息计算至2024年1月9日)偿付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额清偿之日的利息(含利息、罚息和复利)。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被执行人须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1.75×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为准;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催收费用、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其他各种费用。
根据司发通(2000) 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庄涛、公证员助理苏芮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有你们(公司)承担。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南门通宝大厦三楼(西门)
联系人:庄涛
电话:0991-2838957、13079902919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4年3月11日
分类公告
●莎车县陆通商品混凝土拌合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1250000451 声明作废。
●莎车县陆通商品混凝土拌合有限公司财务章遗失,章号6531250000452 声明作废。
●韩婧(652801199204060528)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证号C16652326有效期2015-07-09至2025-07-08声明作废!
●乌鲁木齐和丰鑫晟彩钢网架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证号JY36501090083720,声明作废。
●新疆华彬科技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6529020005229号公章遗失,特此声明!
●新疆华彬科技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6529020010331号合同专用章遗失,特此声明!
●张亚宾军人保障卡遗失,卡号:816531221114704637,特此声明。
●新疆酷太豹商贸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章号6531220015435声明作废!
●乌鲁木齐三和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501010112249号公章遗失,特此声明!
●新疆雅铭商贸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编号6531260025886特此声明!
●本人迪力夏提·艾拜都拉不慎将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廉租房管理服务中心开具的西城康居苑小区的14号楼1单元301室的住房履约金票据贰张丢失,票号0084464,票据金额911.80元;票号0421399 票据金额2088.20元,特此声明。
●奇台县总场农机收割机,李阳所有的新23BSK94农机牌照丢失,特此声明。
●新疆帮洁管家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01030238984 声明作废。
●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师S318-187团-183团青河农场公路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师S318-187团-183团青河农场公路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师S318-187团-183团青河农场公路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项目负责人王吉胜私章遗失,声明作废!
●张丙生遗失与新疆喀什鑫垒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时代尊城商住小区(一期)4栋1单元4层1041号房的购房合同,合同编号:KS202302825,房屋代码:2083245,声明作废。
●新疆广盛博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编号6501030086174,声明作废。
●石河子市新安镇丰北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编码:6628810012278)一枚,声明作废。
●喀什铮悦商贸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编号6531010036983,声明作废。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昌吉市现代化畜牧产业园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文网络连接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2&proid=b91639c7d3a594956333f93d3dc9d8b0。项目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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