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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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阜康讯(通讯员 李薛)近年来,阜康市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稳步推进。

  该院每季度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上组织干警学习《条例》内容,领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提高干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全面有效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指定综合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协助配合。探索建立协调报备机制,发文前先由发文部门或人员到综合办公室查阅发文目录,确定文件性质,起草的文件由主要领导签发后交综合办公室存档。

  为把“有件必备”要求落到实处,该院要求制定文件时先由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论证,确定其是否报送备案。此外,还组织专门人员对该院近几年制定的文件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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