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别慌!看剧学习依法维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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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马风洁

  在电视剧《烟火人家》中,除了温情的家庭故事,还有一些情节引人深思。本期,晓法将通过剧中的场景,带观众学习其中的法律知识。

  为父母安装监控设施涉嫌侵犯隐私?

  剧中,因不放心年迈的母亲独自一人生活,孟明玮和孟菀青决定给母亲家里装个摄像头,随时关注老人的动态。对此,老人强烈反对,觉得被人窥探了隐私,勒令她们马上拆除。那么,用摄像头监控独居老人的日常生活,构成侵犯隐私权吗?

  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爱全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就安装摄像设施的合法性而言,如果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涵盖老人的生活起居,行踪轨迹清晰可见,则构成对权利人私密信息的侵害。如果拍摄范围仅指向公共通道等公共空间,通常不认为构成侵犯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家里安装监控设施是否侵权,要看子女是否将安装位置如实告知老人,如果老人同意安装,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需要注意的是,在浴室、卫生间、卧室等私密性比较强的空间不应安装摄像设施。

  遭遇领导偷拍该如何维权?

  剧中,孙小茹在上厕所时,发现崔经理通过门缝偷拍她,吓得她不敢出声。看到这里,晓法气愤不已,偷拍他人隐私该如何处罚?

  葛爱全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面对偷拍,我们该如何维权?

  葛爱全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发现偷拍者正在实施偷拍行为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删除照片、视频并赔礼道歉,必要时应立即报警,同时求助周围人员,确定证人,保留证据,在其他人员的帮助下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如无法调解解决,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对偷拍者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偷拍者民事责任,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此外,面对偷拍行为,不应以暴制暴,即使怀疑对方偷拍自己,也不能强行抢夺对方手机并强令删除照片,这些行为同样是侵权行为,不值得提倡。

  物业断电造成损失可否索赔?

  剧中,衣锦所在的剧团需试演新剧,可物业公司通知,因电路检修,剧场下午至晚上都要停电,这无疑会耽误试演,衣锦决定找物业公司商量,演出结束再检修。物业公司负责人不想多付工人加班费,因此推诿。衣锦表示,物业公司如果影响剧团经营,必须赔偿损失。

  那么,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擅自断电,造成经营损失的,需要赔偿吗?

  葛爱全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常情况下,我们普遍关注物业公司管理缺失的问题,但不能忽视物业公司权利越位的问题。物业公司的权利来源于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物业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才享有了一定的管理权利及管理义务。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相关物业服务,无权中断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用水、用电,因擅自断水、断电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视剧《烟火人家》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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